甲方(管理方):
地址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乙方(銷售方):
地址:
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
鑒于乙方作為二手日用百貨銷售方,希望入駐甲方運營的百貨日用品二手交易市場開展經營活動,經雙方友好協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特訂立本合同,以資共同遵守。
一、經營場所及期限
1.1 甲方同意將位于(市場名稱)的號檔口/攤位(面積:㎡)提供給乙方作為二手日用百貨銷售使用。
1.2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二、經營范圍
2.1 乙方僅可在本合同約定的場所內從事二手日用百貨的銷售、展示及相關服務,具體包括但不限于:二手家居用品、廚具、紡織品、個人護理用品等日用百貨品類。
2.2 乙方不得超范圍經營,不得銷售法律法規禁止交易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商品。
三、費用及支付
3.1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:
(1)場地使用費:人民幣元/月;
(2)管理服務費:人民幣元/月;
(3)其他費用:__。
3.2 支付方式:乙方應于每月__日前將當月費用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賬戶。
四、甲方權利義務
4.1 提供符合安全、衛生標準的經營場地及基本設施。
4.2 負責市場整體運營管理,維護交易秩序。
4.3 有權對乙方銷售商品進行抽查,確保符合二手商品質量標準。
4.4 提供統一的交易糾紛協調服務。
五、乙方權利義務
5.1 依法取得二手商品經營資質,保證所售商品來源合法、質量合格。
5.2 遵守市場管理制度,明碼標價,如實告知商品使用情況。
5.3 負責自有商品的保管、清潔及售后服務。
5.4 按時足額繳納各項費用。
六、違約責任
6.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應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。
6.2 乙方逾期支付費用,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。
七、爭議解決
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,雙方應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的,提交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。
八、其他
8.1 本合同一式貳份,雙方各執壹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8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(以下無正文)
甲方(蓋章):
代表人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乙方(蓋章):
代表人(簽字):
日期:年月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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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7 10:45:20